德国创业移民(法人签)
德国创业移民根据德国大移民法 21 条为基准。客户投资的为公司股权,而公司拥有实际商业地产且商业地产带有足够的收益,支持自雇居留所需要的企业流水和股东个人流水(股东分红)。根据州政府的自雇居留转永久居留的申请列表中明确了,不需要语言,转永居列表可以向我们索要。想要通过创业移民获得德国永居,最重要的环节是根据申请人背景,成立符合逻辑的公司。并在3年内公司营业流水在150万欧元以上。满足该条件,3年可转德国永居。我们提供自运营或代运营,2种公司运营方式。公司具体的经营内容依据申请人的背景,私人化定制。具体以与移民顾问商讨后制定为准。